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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5 10:49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2-09-07
2022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4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天津市户籍(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2022年9月4日),其中专技岗1、专技岗2要求具有北辰区户籍(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2022年9月4日);
3.热爱教育教学工作,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9月4日至2004年9月4日期间出生);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未于报到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8.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报名参加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2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岗位表》。报考人员从2022年8月30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和天津北辰教育资源网:http://www.bchedu.cn进行查询。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纳笔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考务费用为45元/人,逾期未办理交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
报名时间:2022年9月4日9:00-9月7日17:00
缴费时间:2022年9月4日9:00-9月9日17: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22年9月4日至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81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能开考,由招考部门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招考部门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2年9月13日9:00-16:00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和组织笔试时间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防疫相关材料(详见《2022年天津市北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园教师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与笔试时间一同发布),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后空白处签字);
2.本人身份证(二代)原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需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
5.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
6.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打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参加教师岗位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45元/人)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过期将不予办理缴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发布笔试成绩时告知的资格复审安排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的形式、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的具体通知。
(四)面试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限时8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讲课题于面试前两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于资格复审时通知,届时请登陆报名网址进行缴费打印(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打印)。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同类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察
考察由北辰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合同制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上述招聘事项需调整的,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五、聘用及薪酬标准
(一)被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采取劳务派遣制的用工方式,具体方式参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
(二)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标准。月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组成,月基本工资执行当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用工单位根据单位效益确定。聘用期间统一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文件要求,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教师资格考试受疫情影响地区考生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网页界面截图(“受到疫情影响”一栏标注为“是”)打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参加教师岗位公开招聘下一环节。经笔试、面试、体检被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在用人单位聘用时签订聘用合同(可先上岗从事辅助教学工作),自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此次招聘的合同制幼儿园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直属幼儿园和学校附属幼儿园,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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